关于2018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资料详见附件,请下载并查阅。 请各位导师全面指导并监督学生学位论文撰写、评阅、答辩工作的进展,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审查,包括学术水平、撰写规范、论文格式等。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正式提交。
特别提醒以下事项:1、学生可以申请参加答辩的条件:(1)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的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2)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从事论文撰写工作时间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时间;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合格;
(4)研究生达到《亚搏手机app官方网站入口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应取得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的要求,符合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
(5)已完成学位论文,且经导师审查通过;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7)已缴清全部培养费用
2、学术不断检测:所有学位论文均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其中文字复制比为除去与本人发表学术论文重复部分后的比例:
(1)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
(2)15%<文字复制比≤30%者,允许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再检测一次。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反之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30%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学校总的各时间节点的安排见“附件1、2018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具体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将后续通知)。